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张家港市成功入选。
再生水,是污水经深度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可重新循环利用的水,被称为“城市第二水源”。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有利于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近年来,江苏制定实施《江苏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收集、处理能力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去年,张家港完成了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申报工作。
目前,张家港正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强化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全面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张家港明确到2025年底,全域再生水利用总量达到4245万立方米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1%以上,再生水利用的机制制度建设基本完善。试点期间,张家港将在江苏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着力落实已批准的试点实施方案。
(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 通讯员:苏晟萱)